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后,又一剑指企业痛点的重要安排,既释放了全面落实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的鲜明信号,更彰显了通过有效的常态长效机制强化涉企收费硬约束的决心,对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有力提振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涉企收费通常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部门等利用行政权力、行政或行业影响力,在实施管理、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时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行为。涉企收费收取主体多,种类繁,且性质不一,有管理性收费、促进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筹集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但无论是哪类主体以何种方式收费,还是归属哪一性质的收费,均构成企业经营成本。而乱收费不仅增加企业的负担,更会挫伤市场信心。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企业减税降费,着力为企业纾困,取得良好成效。不过,囿于缺乏统一而严格的立法规定,收费行为在实践中乱象易发,同时乱收费具有变异快、隐蔽性强、反复多等特征,纠治难度较大,根除更难,成为侵蚀营商环境的顽疾。《意见》在充分总结过去规范涉企收费经验的基础上,致力于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制度和构建有效的常态长效机制,给涉企收费加上硬约束,切实管住涉企收费权。
首先,建立全覆盖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确定收费事项。收费是事关企业权益的重要权力,防止乱收费先要解决哪些费用要收,不能有糊涂账。清单制度是从源头上规范权力的一项重要安排,其通过将特定的权力或职责以清单方式清晰列出并公之于众,既保证清单之外无权力,也让权力行使成为明白账。为清晰确定收费的事项,《意见》首次提出在全国层面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涵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收费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水平,实现涉企收费一张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生变化要及时更新和发布。这一举措能有效遏制有关单位和个人明目张胆向企业伸手乱收费的现象。与此同时,可查询、可验证的收费事项也给予了企业抵制乱收费的底气,并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有力依据。
其次,强化涉企收费政策评估评价,提升收费合理性。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的收费,基本都带有强制性,甚至有不少收费具有无偿性,因而收费必须收之有据,须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根据,全面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对此,《意见》要求依法依规清理违规收费政策,违法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着眼于为企业减负的长远要求,更高的标准是切实保证涉企收费“收之有理”,收费需有充足的正当性和说服力,这就要求进一步强化涉企收费政策评估评价。一方面,对于新设的涉企收费项目,要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加强对涉企收费政策合法性、公平性以及社会预期影响等方面的评估审核。另一方面,对于存量涉企收费,要定期开展影响性评价和论证,对存在价值不大、效果不佳或者影响性差的收费,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或者废止。
最后,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查处,极力压缩乱收费存在空间。良好的治理或监管,需要好的制度设计,也需要有效的运行。由于收费能够带来直接经济收益,制度之外收费或者隐性收费、随意收费等问题恐怕难以根除,因此必须加大违规收费治理力度,压缩违规收费的存在空间。对此,《意见》从两方面强化治理力度。一方面,提升发现违规收费的几率,让违规收费无法藏身。通过建立涉企收费监测点,及时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主动发现涉企收费异常或违规问题;完善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常态化收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畅通企业反映涉企收费问题渠道和解决途径。另一方面,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形成查办合力,依法曝光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加大对违规收费主体的惩戒力度,让违规收费难以生存。
规范涉企收费,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期待有关方面能够不打折扣地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运用有效手段打击和惩治违规涉企收费,并研究推动有关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彻底铲除滋生违规收费的土壤,切实管住涉企收费之手,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全力驰骋,为经济的持续繁荣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