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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这是自1986年实施以来修订规模和幅度最大的一次,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对我国矿业领域意义重大。
一、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的强化措施
在总则方面,新《矿产资源法》强调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的立法目的,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实行矿业物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相分离的制度,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入资源税,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制度,并将矿产资源规划制度上升为法律 。这些举措从顶层设计上为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矿业权相关规定的完善
新设立“矿业权”独立章节,涵盖旧勘查登记和开采审批内容,增加矿业权出让方式、出让合同、权利登记管理等规定。明确探矿权人依法享有取得采矿权的权利,赋予矿业权人有限取得新发现矿产资源的权利,延长探矿权期限,创立探矿权保留制度,建立矿业权收回补偿制度 。此外,还明确矿业权证书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同的法律属性,允许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征收集体土地和使用临时用地,对油气矿业权实行探采合一制度等,为矿业权的取得、行使与保护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三、生态与监管层面的新要求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章节,整合旧法内容并增加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率的要求;新增矿区生态修复章节,明确采矿权人是矿区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建立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制度,要求编制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且企业的矿区生态修复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监督管理方面,新增信用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动态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监管手段。法律责任方面,对违法行为规定更全面,明确处罚标准,细化对生态保护、资源浪费等行为的处罚,新增停业整顿、信用记录等处罚措施,并衔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
新《矿产资源法》的实施,将推动我国矿业朝着更加安全、绿色、高效的方向发展。矿业企业需及时学习新法内容,严格履行法律规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把握新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