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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推陈出新|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监事长杨志娟律师和我所张洁律师走进企业开展助企分享会

发布者: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9-24

       随着新《公司法》的正式实施,企业治理与运营环境面临着重大变革。为帮助企业及时把握法律新政,深入理解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深远影响,9月5日下午,由山东德风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主办、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和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协办的“德风孵化器助企分享会”在济南市高新区展开。

       本次会议邀请了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监事长、高级合伙人杨志娟律师和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汝银先生进行主讲。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松林家族财富工作室创始合伙人李燕、山东环周豪才(商河)律师事务所张洁律师受邀一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01会议介绍

       杨志娟律师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监事长、高级合伙人

       杨志娟律师,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监事长、高级合伙人;济南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民革济南市市中区总支副主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山东省检察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代理值班律师、济南市长清区女企业家商会监事长、工会联合会主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

       杨志娟律师自2004年开始执业20余年,以其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得到同行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先后获得“泉城十佳青年律师”、“市中英才”、山东省“优秀申诉代理值班律师”等荣誉称号。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政府法律事务、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破产清算等。

       杨志娟律师首先通过六个角度阐述法律思维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中的重要运用,将民法典和公司法内容相结合,点出在现行法律条文中赋予企业家的担当精神和社会责任。紧接着,杨志娟律师通过对新《公司法》中的重点修订内容进行讲解,为在座的参会人员介绍了包括股东知情权范围的扩大、新增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等对股东权利的保障条款。与此同时,杨志娟律师还强调了程序合规在公司决议过程中的重要性,为避免公司所作出的决议产生不成立或是被撤销的后果,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保证会议的召集、表决等重要程序有明确约定和书面记录。

       最后杨志娟律师建议,在新《公司法》施行现状下,企业应当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合规救济方案,例如及时审核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情况,对于虚高的注册资本应当及时进行合法减资;及时修改公司章程,比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合法调整等。通过将新《公司法》中的思维方式和企业的管理体系相结合,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促进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02会议总结

       <结语>

       新《公司法》的修订对企业合规治理产生了全方位、系统性的影响,改变了企业合规治理的制度环境。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更要关注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严格落实公司内部的董监高责任,更加自觉主动地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注重实质合规,方能做到长期稳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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