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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畅谈法治沙龙活动第八期|《公司法》修改要点之董监高责任

发布者: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7-23
       2024年6月21日,山东环周豪才(商河)律师事务所举办集思畅谈法治沙龙活动第八期,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公司法》修改要点之董监高责任”,本次活动由总所公司法律事务部的李道寒为大家讲解新《公司法》中关于控股股东与实控人的义务与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
       在本次分享中李道寒首先与大家分享了在新《公司法》下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新增部分,即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公司事务要与董监高一样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并对如何理解“执行公司事务”进行了分析。其次,对新《公司法》中“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具体探讨。
       最后李道寒与大家分享了新《公司法》规定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管从事损害公司即股东权益的行为要与董事、高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并进一步对新《公司法》实施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何规范自身行为,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进行了交流。
       本次公司法修订解读分享过程中,李道寒与在座的青年律师就新法规定及适用进行了热烈讨论,现场气氛活跃,各位律师纷纷讲述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充分探讨。山东环周豪才(商河)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更新集思畅谈法治沙龙活动的新动态,带领青年律师们共同精进业务水平,提高团队律师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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