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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思畅谈法治沙龙第五期|《公司法》修改要点之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

发布者: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7-16
— 《公司法》学习沙龙 —
       2024年5月31日,山东环周豪才(商河)律师事务所开展集思畅谈法治沙龙活动第五期,本次沙龙活动邀请了山东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公司事务部的孙梓越律师进行分享,为大家讲解新《公司法》修改要点中关于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
 
-会议实况-
 
       孙梓越律师分享内容主要分为三大板块,主要分为条文解读、新旧对比及救济途径和头脑风暴。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是新《公司法》的亮点之一,本期沙龙针对《公司法》中关于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对具体的未届期股权转让、瑕疵出资股权转让中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责任承担形式、抗辩救济途径等进行了分享。
 
       本次沙龙活动增加了团队成员头脑风暴环节,针对本期沙龙分享的内容,孙律师主要点出4点问题,团队成员集思广益,就本次沙龙主题分别站在律师角度、企业家角度分析问题并提出自身观点。沙龙尾声,团队成员分别就孙梓越律师的分享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完善学习内容,共同学习进步。
 
       以学蓄能促提升
 
       山东环周豪才(商河)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更新集思畅谈法治沙龙系列活动,促进青年律师们集体学习,深入研究新的法律法规,提高团队律师实战经验,保持专业严谨的职业态度和高质量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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