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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周济南总部、淄博分所及总部4名律师入选山东省高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发布者:环周豪才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09-27
2017年1月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的公告。环周济南总部、淄博分所成功入选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机构名册,济南总部被评定为一级管理人,淄博分所被评定为三级管理人。济南总部田宁、孙家磊、梁弘、朱峰等四名律师成功入选企业破产管理人个人名册。

本次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省法院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告的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经过各中级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初审上报,省法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公示,最后由省法院予以公告。
 
破产案件往往牵涉多方利益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破产管理人作为法院指导和监督下接管并处分破产财产的管理机构,需要复合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从业经验。我所自2007年入选省法院首批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至今,先后承办了济南朝阳种业有限公司,济南泉城商保种业有限公司、中国轻骑集团商河摩托车厂、济南埃彼恩轻型车有限公司、山东华信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省五洲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济南昌润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破产清算、重整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这次又成功入选管理人机构和个人名册,为我所今后发挥专业优势,继续履行好管理人职责,提供了更广阔的执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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